池州市聚焦农村养老需求,以务实创新的举措,积极构建多层次、高质量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为农村老年人的幸福生活描绘出温暖底色。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答好“民生卷”。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投入6358万元完成47所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10所失能特困人员专业集中照护机构建设。全市建设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197家,农村幸福院31家,村(社区)养老服务站364个,基层老年协会598个。同时,利用农村147处闲置资产编制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个。
创新拓展服务形式,做出“新亮点”。深化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推进敬老院“公建专营“,引进专业化公司,实行”混合式“养老。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监测帮扶机制和互助式”老年服务机制,实施”2+N“联系人制度,鼓励银发力量参与,推动可持续发展。2025年投入300万元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数字化看护和全市民政领域数字化整合项目,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效能。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下好“先手棋”。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机构自律相结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入住老年人合法权益。在主城区选取2个老年协会开展规范化、标准化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村(社区)老年协会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